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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灭火与防火。亦指灭火、防火人员。郭孝成《浙江光复记》:“卫队及巡警消防,见势已烈,均袖缀白布,以表输诚。”如:必须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车、消防技术。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消防历史,“消防”一词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是一个外来语。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现代意义的消防可以更深层的理解为消除危险和防止灾难。
在管理教育正规化建设方面,各地持续开展“五无”创建活动,部队管理正规有序;开展“廉政消防”建设,制定并实施公安消防部队 “四个严禁”,狠抓“两个禁令”专项整治,部队事故案件明显减少。
火患整治成效明显,灭火救援无畏向前
面对复杂的消防安全形势和艰巨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广大消防官兵从“三句话”总要求中汲取力量,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
为深入推进消防管理创新,各地公安消防部队推进构筑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加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鼓励发展消防公益事业、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管理创新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全国火灾隐患的整治成效。各地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世博会、亚运会等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保,集中消除了一大批重大隐患。仅“清剿火患”战役中,就检查单位2500多万家,督促整改隐患1.5亿余处,其中重大隐患1.3万余家,重特大火灾事故大幅度下降。
实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按照《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此外,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也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消防通信
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都建有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119”消防指挥中心(火灾报警电话为119)。许多大中城市建立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及接收、火警辨识、编制出动方案、下达出动命令、力量调度、现场通信保障和消防信息管理等功能。